2015-03-23
中国木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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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市场上新的门窗品牌不断涌现,门窗行业已经进入群雄逐鹿时代。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品牌宣传的重要性愈发凸显。随着植入式营销日渐受追捧,门窗企业在运用这一新型营销方式的同时,积极打出“组合拳”或能更全面、更精准地抢占消费市场。
植入式营销日渐“得人心”
过去,门窗企业在进行品牌宣传时,大多选择广告营销的方式。随着消费者的日趋成熟,在面对铺天盖地的促销口号和简单直白的宣传方式时,消费者几乎毫无好感。在这种情况下,门窗企业可借助植入式广告营销方式达到“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传播效果,让公众主动记忆及传播植入的产品,充分挖掘传播效果。
门窗企业出击“组合拳” 需善于植入营销
由于能让受众在没有任何戒备心理的情况下悄然接受,植入式营销已经成为了一种最时髦的门窗品牌推广方式。相对报纸、电视、平面媒体等传统的显性广告,植入式广告是一种主动、深入、灵活、渗透式的营销方式,具备较快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品牌价值,迅速传达产品的核心功能和产品信息的传播效果。广告、品牌和节目三者间几乎没有干扰,广告味淡化,将产品广告恰当的融入节目场景中,易于观众接受,尤其具备消费场景指引性,有其独特的价值优势。
广告投放需遵循“效益最大化”原则
一些门窗企业投广告喜欢狂轰滥炸,或“多管齐下”,即通过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多种媒体对同一则广告密集投放,企图达到“1+1+1=3”的效果。那么,是不是广告投放选择的媒体越多、投放的频次越多,广告效果就与投入的费用成正比呢?答案是:未必。
任何一种媒体的受众都不可能与企业产品的目标消费群完全重合,因此,门窗企业组织投放广告应该最大程度地互补挑选媒体,即选定一个媒体后,要针对它没有包含在内的那一部分消费群,借助其他媒体来完成。这样做的目的是,满足广告发布覆盖最大的有效人群,即企业产品的目标消费群。总之,门窗企业投放广告,应遵循“效益最大化”原则,即对在各种媒体上发布的广告规格和频次进行合理地组合,只有这样,才能最大化地发挥品牌宣传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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