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09
中国木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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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3.15让消费者颇为关注,原因是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会在当天开始实施,不少消费者买到问题产品后,苦于维权困难,让不少不良商家逍遥法外,新消法的实施除了保障消费者的权利外,对于木门行业来说也是有颇大的影响力的。
大牌木门出现裂痕 消费者维权难
王女士通过装修公司代购了3扇木门。两年半后,王女士发现其木门开始出现裂开,她也没太在意。直到2012年6月,因为所有木门都有裂开痕迹,她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找到其经销商。
但商场以刚过3年保修为由拒绝质保,从7折、6.5折降到5折声称要再卖给王女士新木门,不过质保仅延期1年,并且只能换同款产品。
以王女士为鉴,无论上述销售人员如何承诺其售后保障,还是要以合同说话更有保障。只可惜,在记者询问的10余家专卖店中,仅有一家出示了其售后质保条款。另外,记者还注意到,部分品牌提及质保凭证就和记者玩起太极,以诸如“您放心购买,我们是大品牌,店就在这儿,有问题随时来找……”的言辞应对。
躲避售后责任成为行业的潜规则
通过调查发现,许多企业经常含糊保质期时间、躲避售后责任已经成为了行业的潜规则,这类商品一旦入户安装,出现问题之后,消费者难以咨询你个解决,从而在维权上十分困难。
除了国家在政策法规上缺少强制性标准之外,与行业经销渠道混乱,为求利益最大化,厂方、代理商故意推责不无关联。有关记者在社区论坛搜索发现,反映家中木门产品质保难,售后难上门的业主不在少数。而且说到推诿理由,无论品牌大小,说法却如出一辙——怪消费者使用不当。
木门产品质量有问题 售后维权难
涉及木门产品质量问题,几乎都是买卖双方的扯皮大战,而且基本都以消费者妥协而告终。究其原因,“很简单,取证难”!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商品必须有合格证,即使商家没有白纸黑字写明质保期限,也要在产品使用说明书上标注产品使用有效期,而消费者则可通过此凭证享受“三包”权益。如遇质保期内更换新产品,质保期则需重新计算,享受新产品的质保期限。
如果其商品没有产品合格证,则违背了我国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可以进行举报。
消费者应勇于维护自身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实施与修改,确实能起到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作用,法律逐渐完善,但是国内很多消费者的法制意识淡薄,维权意识不高,新消法的修改并没有引起众多消费者的重视。而且,正是因为消费者怕麻烦的心理,吃亏了也不走法律途径去维护自己的权益,才助长了木门企业漠视相关法规的气焰。因此,消费者应该积极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主动依照相关法律去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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