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2-01
思言
中国木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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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滕州市环境保护局对滕州市君诚木业有限公司、滕州市方泽门业有限公司、滕州市兴祥无纺布厂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的行为进行处罚,责令立即停止生产,并处以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调查,滕州市君诚木业有限公司(地址:滕州经济开发区恒源路588号)、滕州市方泽门业有限公司(地址:滕州经济开发区滕阳西路1288号)、滕州市兴祥无纺布厂(地址:滕州市鲍沟镇闵楼村村西)三家企业单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构成了“建设项目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滕州市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1月17日依法向三家企业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三家企业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的要求。
1月26日,滕州市环境保护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对三家企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立即停止生产,并对滕州市君诚木业有限公司以40000元罚款,对滕州市方泽门业有限公司处以60000元罚款,对滕州市兴祥无纺布厂处以30000元罚款。
1581119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