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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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0月1日起,《湖南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正式实施,城市自来水供应、管道燃气供应、集中供热、城市公共客运、城市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六大行业,将向社会资本敞开大门,以招标、招商、谈判等多种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这意味着全省市政公用事业领域长期由政府垄断经营的局面将被打破,是一次重大改革。
早在去年2月,《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就规定了非公企业进入垄断行业,将享有在投资核准、融资服务、财税政策、土地使用、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方面,与其他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传统垄断行业“非公”的门槛就此宣告打破。此后,各地以各种形式的此类探索一直没有间断。此次湖南省在公用事业六大行业推出的特许经营政策,具有一定的创新意义与改革实验价值。
特许经营期限最长多少,最短多少?公用事业实施特许经营,会不会导致随意涨价?燃油价格上涨而乘车价格不涨,特许经营者怎么办?对特许经营者随意停水停气,严重影响百姓生活有什么制约?百姓的关注热点,事实上也是特许经营政策面临的实实在在挑战。如何处理好特许经营与垄断经营的关系,投资者利益与公众利益如何平衡协调,确实是政府面临的新课题。
怕涨价、怕刁难、怕服务缩水,是公众对特许经营最直接的担忧。政府作为授权方,对此决不能等闲视之。特许经营要保证投资者利益,但是保障投资者利益,是一定要以保障公众利益为前提的。这就决定了特许经营决不能像拍卖那样,根据出价多少,将授权一卖了之那么简单。
除了投资者利益与公众利益的协调平衡之外,如何通过一定的手段,让特许经营者常怀竞争之心,在用户面前不敢懈怠,让垄断经营的负面效应降至最低呢?笔者以为,这个问题可以通过两个方式来解决。一是通过“有限特许”的方式,比如对特许经营的年限实行控制,对特许经营的地域范围、领域宽度进行限制,让其它竞争者时刻窥伺其地位,使其不敢掉以轻心;二是通过特许约定来解决,比如规定在一定期限内,非不可抗力因素的涨价超过一定幅度,要举行公开听证,听证不过关不能涨价等。总之,在特许经营问题上,要防止片面强调鼓励投资者,弱化对垄断负面影响的监控。
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最关键的是政府在授权时,如何与经营者厘清特许经营权与政府干预权的边界。否则极易滑入进退失当的尴尬。此外,更应防止因人事更迭或复杂的人际关系、利益关系,或放弃权利主张,或随意毁约。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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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11192007